人口結構

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

懂得賺錢很重要,知道放哪裡更重要

前面文章提到,大部分的人賺到錢,一般暫時沒用到的錢會存入銀行,既然銀行會跟我們往來一輩子,我們來看看,同樣一筆錢放不同的地方會有什麼不同的效益。
假如一間保險公司有30個商品,25間保險公司就有750個商品,知道要選哪一種保單來比較很重要,有錢就能買保單很容易,但想知道要怎麼買不用看運氣,我舉一個還本型商品來比較,請大家留意下方藍字,再次強調,錢怎麼用當事人一定要掌握,保險公司處理的是長期的錢,如果這筆錢你本來就打算左手進右手出完全不留存量,那銀行或許真的是最適合您的地方。

回歸正題,假若我們已經有一筆錢300萬分6年存入,我們想靠領利息過生活,若放銀行,依2015年12月31日的定儲利率1.295%來算,則年息6,488元,相當於一天18元,放保單則有7,956元還本金;第10年度銀行複利累加利息共有291,976元,放保單則累加還本金有442,476元;第20年度銀行複利累加利息共有681,278元,放保單則累加還本金有1,130,976元;第30年度銀行複利累加利息共有1,070,580元,放保單則累加還本金已有1,819,476元,看出差異了嗎?

以上比較的假設前提是,銀行30年內利率維持1.295%沒有變動,或許你會說利率會上漲啊,那你覺得30年內上漲1碼2碼的次數會有幾次?如有興趣,可以參考『台灣利率趨勢』這篇,而保單是依合約給付,該給你多少錢就是多少錢。。再來,放這麼久保險公司會不會倒?如果你會這麼問,很有水準,而我要反問您的是,你是擔心保險公司易主還是擔心錢會領不到?每當銀行被併購時,常看到擠兌風波,反思,保險公司也有這種情形嗎?保戶這麼多錢在裡面不用擔心嗎?你可以參考我們另一個篇幅『關於保險公司安全性』細述。




這張表的假設前提是,若銀行定儲利率第四年年度開始掉到0.845%,則錢放在往來一輩子的銀行,第30年度則遠遠少於保單1,107,384元。
為什麼四年後利率是0.845%?下面說明。


保險公司為什麼可以給比較好的預定利率?首先釐清的是,銀行在金融體系裡面扮演的角色是短期性流通的錢,我們可以從它們共同投資的標的物--政府公債,看出端倪。我用以下面幾張簡報來舉例~



邏輯推演,公債年期越長則標售利率越高。目前5年期公債利率水準約0.845%,創6年來新低,內文描述,得標業別以銀行業取得56.72%最多..相較30年期公債則以保險業為最大買家。如果公債利率(0.845%)是銀行穩定的賺錢收入來源之一,則目前銀行給存戶的定儲利率(1.295%)為成本,為什麼它要做賠錢的生意?對,因為銀行只可以約定鎖3年利息,然後它降你利率賺你後面17年。

接著說明保單預定利率給的2.25%如何而來。
1.該保單之條款中可知,其發行日期104.10.01所以必須依法參考金管會于103.10.25公告之104年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表
2.參考金管會104年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表為2.25%

下面是一些法源依據~

保險法144條
保險業之各種保險單條款、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資料,由主管機關視各種保險之發展狀況,分別規定銷售前應採行之程序、審核及內容有錯誤、不實
或違反規定之處置等事項之準則。

為健全保險業務之經營,保險業應聘用精算人員並指派其中一人為簽證精算人員,負責保險費率之釐訂、各種準備金之核算簽證及辦理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;其資格條件、簽證內容、教育訓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
保險業應聘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,負責辦理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精算簽證報告複核項目;其資格條件、複核頻率、複核報告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
辦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
保險法145條
保險業於營業年度屆滿時,應分別保險種類,計算其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,記載於特設之帳簿。
前項所稱各種準備金之提存比率、計算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
保險法148-3
保險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;其辦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保險業對資產品質之評估、各種準備金之提存、逾期放款、催收款之清理、呆帳之轉銷及保單之招攬核保理賠,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;其辦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

希望以上分享對您對錢應該放哪裡有新觀點。

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